疫情下餐飲業經營之道 名家評論 工商時報 舞台佈置首重宴會主題之確認,畢竟主辦者舉行宴會往往有其特殊目的,而此一宴會目的便是宴會主題所在。 由於宴會主題通常用以做為舞台背板的設計背景,一確認宴會主題後,便有具體的設計方向。 因此宴會主題應力求明確,並根據主題,依顧客的預算創造出不同類型、不同風格、不同種類的舞台設計。 可以說一旦有好的宴會主題,舞台的製作便已然成功一半。 簡而言之,宴會乃指以餐飲為中心的餐會,其特色為透過訂席,使多數人共聚一堂,採用同一款菜單、飲用相同飲料。 因透過製程而訂定之衛生作業標準書,依危害分析來判定管制要點,因而降低餐飲食品的污染。 如此,進而協助了本公司全體工作人員,在作業中養成了正確的觀念與良好的習慣。 近十年來的轉型過程有甜有苦,有時是讓團隊氣餒的困難,有時是我們歡呼的驚喜,幸運的是,因為不斷地努力,飛士蘭終於得以順利地成功轉型並站穩台灣外燴市場,而我們也會秉持專業、熱情、溝通、堅持來提供顧客最好的服務,永續經營成就幸福的品牌。 綜上所述,疫情爆發重創餐飲業經營,整體餐飲業營業收入減少,在營業家數持續成長的情況下,同業之間的競爭狀況將持續升溫。 此外,除面臨業者彼此之間的激烈競爭,根據經濟部110年餐飲業經營實況調查結果顯示,營業成本、食材、人事及租金等成本上升亦為餐飲業者所面臨之困境。 受疫情影響,進口原物料價格、國際運輸時間及費用皆不穩定,壓縮餐飲業者利潤,也迫使業者將經營成本反映在商品售價上,2021年開始陸續有業者宣布調漲。 形式上,外燴不限於中餐或西餐,但最常見的仍為酒會或自助餐,一般婚宴採用外燴的機率較小。 除非是某些大公司少東的婚宴,因為這些人通常已自備有足夠寬敞的場地,例如公司的招待所或大禮堂等,否則一般結婚喜宴多選擇在飯店內舉辦。 儘管如此,選擇採用外燴方式多少仍會因場地空間或設備的不足,在規模上有一定限制。 此外,由於飯店外燴安排包括運輸、餐飲器具、設備及人力等費用,成本較飯店內高,一般皆訂有最低標準,以確保外燴的收益。 宴會之經營單位並不只限於大型餐廳或五星級飯店,小型餐廳同樣可以從事宴會生意的經營。 一般餐廳所設置之貴賓室(VIP Room)或廂房設計即可作為小型宴會舉辦的場地。 而在規模較大的飯店中,宴會廳通常獨立於餐廳部門之外,另行成立宴會部,負責一切宴會事宜。 去年是台灣餐飲業低潮的一年,不僅遇到雙鬼月,尾牙旺季也往後延至今年二月,去年的餐飲業非常不景氣,台灣惟一上市櫃的餐飲連鎖集團新天地也難逃此一命運。 三、提供之餐具,應維持乾淨清潔,不應有脂肪、澱粉、蛋白質、洗潔劑之殘留;必要時,應進行病原性微生物之檢測。 二、使用之竹製、木製筷子或其他免洗餐具,應用畢即行丟棄;共桌分食之場所,應提供分食專用之匙、筷、叉及刀等餐具。 廚師證書有效期間為四年,期滿得申請展延,每次展延四年。 申請展延者,應在證書有效期間內接受各級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公會、工會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或其他餐飲相關機構辦理之衛生講習,每年至少八小時。 宴會工作是由一群人來執行,這群人必須實施分工,並彼此合作,才能有效達成其預定目標。 職此之故,宴會部門有其組織面,形成一種職務配置及權責分配的體制或結構。 換言之,宴會部組織是職位、單位、層級、任務、責任及權力的適當配置,以分工合作的方式完成宴會工作的執行。 上節已約略介紹宴會部門的組織架構,本節僅針對宴會部工作人員的職稱、所屬部門、服務單位、直屬上司、工作區域以及職責任務,作進一步說明。 台灣地區18-64歲國人飲食型態研究。 碩士論文,國立台灣大學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,台北。 然則,目前使用宴會廳所舉辦之活動,並非僅侷限於餐會,其他如下各式各樣之活動,皆為宴會廳服務的對象,可知宴會形式的多樣化。 引進中國餐飲事業經營方式之研究─以上海梅龍鎮及杭州奎元館為例。 碩士論文,銘傳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在職專班,台北。 在禁止餐廳內用後,餐飲業者陸續與外送平台合作以減緩衝擊,外送服務能讓餐飲業者更有彈性因應疫情調整經營策略。 晚班工讀生,兼職人員 2月前 外燴 時薪$176 ~ $180 桃園市龜山區 餐飲內場: . 擔任廚師的助手,處理烹飪前與烹飪中之準備工作與其他餐廳相關事務。 宴會公司可提供內部或以外的場地作為宴會舉行並提供餐飲服務。 「特殊宴會」則成為宴會產業很重要的一個領域,並且需要具備特殊的服務技巧能力。 主題宴會通常會安排娛樂活動,讓賓客們在互動中親身參與。 內外場人員、兼職人員 1月前 時薪$176 桃園市中壢區 內場 1. 負責洗、剝、削、切各種食材,協助完成烹飪的前置工作。 協助廚師測量食材的容量與重量。 依照客人的點單,準備不同菜色所需要的食材。 在業者家數方面,我國餐飲業之家數在過去5年呈現逐年增加的現象(詳見圖2),106年為13萬家,近年來逐漸成長,至110年成長為16萬138家,年均成長率為4.0%。 根據過去5年的統計資料可發現,我國餐飲業之受僱員工人數在106年至108年呈現成長現象(詳見圖1),近兩年因受COVID-19疫情衝擊,109年首度出現負成長,109年及110年受僱員工人數大幅下降至39萬人左右。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0年頒布「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」第11次修訂之定義,「餐飲業」係指「從事調理餐食或飲料供立即食用或飲用之行業」,且餐飲外帶外送、餐飲承包等亦歸入本類。